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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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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链买回一年,“千足金”变“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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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手链买回一年,“千足金”变“足金”
店家:国家规定“千足金按足金标示”;市质监局回应:纯属炒作
  □记者 赵玉杰 实习生 裴蕾  

  “我在珠宝店买的‘千足金’手链,一年后竟变成了‘足金’!”近日,市民朱女士被一条金手链弄得很郁闷,原来去年她买金饰时,店员将含金量低的足金当成千足金卖给了她。

  市民:千足金的价买回了足金

  2010年4月,市民朱女士在纱厂路一家珠宝店花2204元购买了一条重量为6.53克的黄金手链。今年“五一”期间,朱女士逛街时相中中州路一家珠宝店的一条手链,她想用旧手链换购一条新手链,却遇到了麻烦。

  中州路这家珠宝店的店员告诉朱女士,朱女士的手链不能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因为手链不是千足金。但朱女士记得购买手链时,店员给她拿的是千足金手链,并且,她也是按千足金的价格进行支付的。但在这家店店员的指引下,朱女士发现自己手链的接口位置有芝麻大小的“足金”字样。

  心存疑惑的朱女士回到家中,翻出购买手链时的凭证,收款单上清晰地写着“千足金手脚链”,而该首饰的保证单(珠宝企业的保修证书)上却写着“足金手链一条”。

  店员:这是国家出台的新标准

  为了弄清楚自己购买的金饰到底是何种材质,4月20日,朱女士来到当时买首饰的纱厂路某珠宝店中。该店一名店员说,国家去年出台了新标准,“千足金一律按足金标示”,所以虽然手链上写的是足金,但实际上是千足金。

  朱女士上网进行了查询,并未发现商家所说的“新标准”。随后,记者陪同朱女士来到了这家珠宝店。在记者的追问下,店员只好从店内的电脑上,调出了一份内部资料。这份资料显示,“当消费者对千足金一律标示为足金存在疑问时,销售员应告知是2010年下半年颁布的新国标”。

  商家:千足金比足金每克贵5元

  “五一”期间,记者走访了市区其他一些珠宝店,发现很多珠宝店都有标示着“千足金”的金饰在售。

  在纱厂路另外一家珠宝店里,店员说他们店内的千足金饰品跟足金饰品的标示有区别,且两者价格不同。一家黄金专卖店的负责人说:“足金和千足金的金含量不同,两者之间,每克差价一般是5元,不能混为一谈。国家只规定足金不能标成千足金,并没规定千足金一律标成足金。”

  市质监局:所谓“新标准”属炒作

  市质监局标准化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国家关于黄金饰品的最新标准是2008年11月1日发布、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的《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据了解,现行国标对黄金饰品纯度范围、产品标示、命名规则做了强制性规定,并规定从2010年11月1日起,不标示金饰品纯度、把足金标成千足金等行为,都不再被允许。

  “国标中没有‘千足金一律标示为足金’的规定。”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朱女士购买金手链的时间在过渡期内,所以商家将产品标成足金或千足金是被允许的;但是,2010年11月1日后,商家仍宣传“千足金一律标示为足金”,就涉嫌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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