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卫生部颁布的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按照新规,宾馆、酒店、电影院、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再设立“吸烟区”,公共场所经营者要配专人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那么,这项禁烟规定的执行效果到底如何?昨日,本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公共场所,发现虽然不少公共场所均设有“禁止吸烟”的标志,但是“烟民”吞云吐雾的现象依然普遍。
候车室:“吞云吐雾”的乘客
还有不少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是人流密集的地方。昨日下午,记者在洛阳火车站第四候车室看到,虽然大厅墙上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但依然有部分忍受不了禁烟之苦的人在抽烟。
洛阳火车站一名保洁人员说,虽然从本月1日起,市内公共场所已全面禁烟,但他每天仍要清扫大量烟头。
随后,记者来到洛阳汽车总站。这里的候车室内,虽设有专门的吸烟区,也仍有不少乘客直接在公共区域“吞云吐雾”。
“等车的时候很无聊,感觉时间过得慢。”一名正在吸烟的乘客表示,吸烟有时并不全是因为烟瘾来了,有时纯粹是在打发时间。
记者随机询问了20名候车乘客,发现只有3人知道公共场合已全面禁烟。
医院:虽有温馨提示
却仍有人吸烟
医院是我市最早实行禁烟的场所之一,各大医院均在门诊、住院部等处设置了醒目的禁烟、控烟标志,但仍有一些市民耐不住“寂寞”,在楼道、走廊里抽烟。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市中心医院,看到大门口竖立着“您已进入无烟医院
感谢您不吸烟”的温馨提示。(如图)但是刚一进门,记者就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手提饭盒、抽着香烟慢悠悠地走了出来。
据该院的一名保安介绍,虽然医院的禁烟标志很醒目,但还是会有人在医院里吸烟。保安上前劝阻时,大家一般会比较配合,转到外面去抽。
商场:厕所和过道
成隐蔽吸烟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新都汇购物广场,看到该商场每层楼的过道处、电梯口等醒目位置,都悬挂着“禁止吸烟”的标志,大多数人自觉遵守规定,但也有少部分烟瘾难耐的市民寻找隐蔽处抽烟。
走到商场二楼的卫生间的通道口,记者便闻到一阵阵烟味。卫生间外的盥洗区,一名男子正蹲在男厕门口的垃圾桶旁抽烟。此外,商场某些楼层的楼梯逃生通道也成了隐蔽的吸烟区。
该商场的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整个商场都是禁烟区,不自觉的客人,他们会尽力劝阻。
网吧:依然是吸烟的“重灾区”
随后,记者来到“烟民”抽烟的“重灾区”——网吧了解情况。
在珠江路旁的一家网吧内,记者看到虽然网吧收银台、吧台、墙上都设有“禁止吸烟”的标志,但网吧内依然弥漫着浓重的烟味。
“我们也很支持禁烟工作,希望能做到全面禁烟,但是做起来确实有难度。”该网吧的工作人员表示,作为经营方,他们会尽力做好禁烟宣传,但是对那些不听劝告、不愿配合的吸烟者,他们也没有好的制止办法。
有关部门:禁止吸烟,不妨从自己做起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市民知道“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但他们同时也表示,新版禁烟令的实施,并未取得理想效果。
对此,市疾控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部分“烟民”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市民应主动进行劝阻。
“公共场所禁烟,不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而不应一味等待政府部门出台强制处罚措施后才遵照执行。”该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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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5月1日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的第一天,该细则明确规定了七类二十八种公共禁烟场所,分别是: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于秀艳说,在实施国家有关部门《细则》的同时,一些地方根据当地情况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值得鼓励。立法本身就是一个宣传的过程,要动员起民众的力量,让老百姓理解并自愿配合,才能营造和维护无烟环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