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王宁
本报讯
昨日,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4月份,洛阳市场整体物价继续呈上涨趋势。4月份我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9%,环比微涨0.8%。
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2.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7%,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5.5%,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3.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2.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8%,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0.7%。唯一下降的是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了0.3%。
调查人员分析,4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一方面是受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上涨的影响。4月份,食品类中除鲜菜价格同比大幅回落外,粮食、肉禽及其制品、蛋类价格同比都有不同程度上涨,且涨幅均在10%以上,拉动食品类价格上涨12.4%;当月,水、电、燃料价格同比上涨拉动居住类价格上涨5.5%。另一方面,受牡丹文化节影响,来洛游客数量大幅攀升,在带动洛阳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刺激了物价水平的上涨。
调查人员分析,与3月份相比,4月份的CPI涨幅已开始回落,预计5月份CPI涨幅将延续回落的趋势,但回落幅度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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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5.3%
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5.3%,涨幅比3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
其中,城市上涨5.2%,农村上涨5.8%;食品价格上涨11.5%,非食品价格上涨2.7%;消费品价格上涨5.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9%。
分类别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5%,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4%,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1.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2.1%,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上涨0.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5%,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6.1%。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