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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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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地有声
招牌限字实在荒唐
富豪骗购保障房 折射制度缺陷
让责任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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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平心而论
招牌限字实在荒唐
□朱慧松
  【新闻背景】 最近,武汉中交钢铁物资有限公司老总严新德很头疼。前不久,武汉市汉阳区城管部门要求严新德把公司原来的招牌全部拆掉,统一换上新招牌,名称“只能控制在6个字以内”。汉阳区城管局广告科负责人表示,每个招牌上只能有6个字,因为“如果字多了,字体就很小,既不美观,也看不清楚”。(5月12日《武汉晨报》)

  毋庸置疑,招牌是商家的“脸面”,各个商家都在招牌上费尽心思、下足工夫,力争标新立异、与众不同。对此,职能部门应进行必要的监管,但监管重点应放在招牌是否破损、有无不良内容、存不存在安全隐患上。而汉阳城管出台的给招牌“限字”的规定,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对于正规商家而言,单位名称都是经过合法注册的,有合法手续,字数有多有少很正常。对于商家来说,招牌上字数多,字小一点,能否看清楚是自己的事情,更与是否美观毫无关系。相反,商家如果被迫给招牌上的字数“瘦身”,不仅会使招牌看起来不伦不类,还容易产生歧义,反倒有损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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