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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美龄宫 身陷“婚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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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南京美龄宫 身陷“婚宴门”
“国保”为何难挡营利冲动?
  尽管游人不多,但静静矗立的美龄宫还是会吸引知情者在此流连。(资料图片)
  一对新人在美龄宫宴请宾客。(资料图片)
  美龄宫内的豪华餐厅。(资料图片)
  □据 新华社

  近日,“故宫内建豪华会所”的风波尚未平息,网友拍摄的一组南京美龄宫里大办婚宴的照片再度引发公众关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毫无疑问的公共资源,却为何一再难挡营利冲动?如何赶走文化背后的商业化幽灵?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1  美龄宫内办婚宴

  在著名论坛西祠胡同上,网友“徐福庚”5月15日拍摄的一组照片引起轩然大波。

  记者在这则名为“婚庆酒席竟然摆到宋美龄别墅里”的帖子中看到,“宋美龄别墅”5个烫金大字下,一对盛装的新人正笑盈盈地迎接往来宾客,一辆蓝色的婚车则紧挨宋美龄的座驾——一辆老式别克车停放着。而在一个宴会大厅里,数桌饭菜已经摆放停当,静候酒席“开张”。

  不少网友留言质疑:宋美龄别墅是文物保护单位吧?在这里开餐馆,垃圾、污水如何处理,会对建筑有不好的影响吗?

  据了解,宋美龄别墅建于1931年,正式名称是国民政府主席官邸,原为国民政府主席的寓所,后因蒋介石、宋美龄常在此居住,遂称美龄宫。

  美龄宫建成之初,这座3层重檐山式宫殿外观庄重典雅,内部装饰奢侈豪华。一楼原来是接待室、秘书办公室等,二楼西边是会客室、起居室,东边是蒋介石宋美龄夫妇的卧室。

  1984年3月起,美龄宫对游客开放;2001年,美龄宫被确定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如今,走入位于南京东郊四方城以东200米的小红山,就能看到美龄宫的绿色琉璃瓦顶。然而走近再看,这座昔日的华丽宫殿已风采不再,外墙和屋檐上的色彩已是斑驳陆离。虽然大部分室内陈设仍按原样布置,但二楼原本是会客室的地方已变成一个开阔的宴会厅,以“蒋、宋喜爱的特色菜肴”为招牌。网友拍摄的照片里的婚宴,正设于此处。

  据有关人士透露,美龄宫内的餐厅已经开了七八年了,但一直没有对外公布订餐电话,只有直接联系经理才能订餐。

  记者拨通了餐厅金经理的电话,她表示:“大厅里最多能容纳10桌客人,包厢还可以增加1桌到2桌。但近期可能维修,以后不再做婚宴了,如果你要订餐,留下电话等我通知。”

  2  此前曾想改作高级会所

  由于网民爆料加上媒体跟踪报道,让美龄宫在经历了2009年的转让风波后,再次身陷“婚宴门”。究竟是谁在默许高档餐饮栖身国保单位?

  记者调查后了解到,身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美龄宫,其管理方却是金陵饭店集团,负责经营的美龄宫服务部是该集团的下属子公司。2009年5月,金陵饭店集团相关负责人曾召集南京文物管理部门和部分文物界专家开了一次会,议题涉及“转让美龄宫的经营权”,原因是缺少客源,门票收入无法支撑日常管理开支,美龄宫“维持不下去”。

  知情人士则透露,所谓转让经营权实际是想关门谢客,开设高级会所。

  中山陵园管理局巡视员余金保在2009年曾就“转让经营权”一事向记者反映:“美龄宫是国家资产毋庸置疑,管理权应当是中山陵园管理局的,当初的拨借合同现在还保留着。”

  记者从一份关于美龄宫历史沿革的材料上看到:1950年,美龄宫由中山陵园管理局接收为公产,改作省高干疗养院。1951年,美龄宫被“借给”南京市卫生局作为市直属干部疗养院使用,并签订了拨借合同。后来,由于对外交流工作的需要,美龄宫又被“借给”东郊宾馆招待重要外宾。1990年9月1日,由江苏省旅游局发文将美龄宫并入金陵饭店。

  东南大学教授、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顾问刘先觉表示,多年来,社会各界对美龄宫商业氛围过浓、文物修缮和环境保护不足屡有强烈意见。既是国有资产,怎能随意转让经营权?如果关起门来搞会所,问题就更严重了。只有将其归还给中山陵园管理局,才有可能做好保护和修缮工作。

  由于多方反对,转让风波不了了之。然而两年之后,问题为何仍未得到解决?

  据中山陵园管理局巡视员余金保透露,2010年年底到2011年年初,美龄宫的权属问题有了比较好的突破,金陵饭店和中山陵园管理局正在协商做好归属权的交接工作,目前还在商议具体的操作。

  3  赶走文化背后的商业化幽灵

  饭店栖身美龄宫,会所开进建福宫,前者想让今人品尝蒋、宋当年喜爱的菜肴,后者则是让如今的富豪们体验“皇家享受”。

  究其根本,无非是试图通过包装和运作,实现文化遗产的文化底蕴和公益价值的商业化“变现”。如此冲动不止,活跃在文化遗产背后的商业化幽灵难以根除。

  有关专家认为,从表面来看,依托文物古迹开设餐厅和会所,能够把美食、服务与环境、文化等各种元素融为一体,让人们在满足口腹之欲的同时,获得亲近历史、了解文化的机会。另外,实现的赢利还能带来充裕的资金,有助于对文物古迹进行后续的修缮、管理和进一步的保护。

  “但是归根结底,文化经营或开发都是为了更好地传承文化。过度放大商业附加值,必然会导致文化价值内核的萎缩,是得不偿失之举。”前南京博物院院长、文保专家梁白泉说。

  文物保护专家认为,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属于国家所有,其公益属性决定了一切相关的经营行为必须以服务于管理和维护为最终目的。

  而无论是在故宫里建会所,还是在美龄宫里开饭店,将公共文化资源变相兜售给特权、富豪消费的行为,都已超越了国家对文保单位管理者的授权范围,更背离了管理者不得以其为营利目的的立法宗旨。

  梁白泉认为,此类事件不仅糟蹋了文化,还隐藏着极大的社会矛盾。宝贵的文化资源被特权与利益裹挟,是与民夺利,暴露出当前社会急功近利,道德滑坡,一切向钱看的倾向,进一步激化了贫富阶层之间的矛盾。必须严格管理,明确权责,约束有关单位的过度经营行为,还文化遗产应有的公共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