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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版:弘扬洛阳精神 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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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公布
“最差交通路口”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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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市交警支队公布
“最差交通路口”整改意见
  本报讯 5月18日,市创建办组织开展评选的“最差窗口单位”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昌路丽春路岗、九都路南昌路岗、中州路武汉路岗被评为“最差交通路口”。评选结果出来后,市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支队创建办公室通知上述3个最差路口大队的大队长,要求迅速查找原因,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对责任人作出处理。

  市交警支队现将相关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公布如下:

  一、对南昌交管巡防大队、重庆交管巡防大队在全支队进行通报批评,两大队5月份绩效考核定为四等,并责令两大队向支队写出书面检查,立即制定整改措施,30日内整改完毕。

  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南昌交管巡防大队大队长王少欣、重庆交管巡防大队大队长陈世献给予诫勉谈话。

  三、责令主管业务领导南昌交管巡防大队中队长王文超、重庆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陈福有向支队写出深刻检查。

  市交警支队要求各交管巡防大队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知耻而后勇,结合当前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倾听网民和市民对交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大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纠正处罚力度,努力把路口交通秩序管理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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