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指出,人民法院依法严格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稳定发展的阶段,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 统一死刑适用尺度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证据审查判断,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 去年判处贪污贿赂罪犯24406人
报告显示,去年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441件,判处罪犯24406人,新收国家赔偿案件1372件,审结1419件,其中决定赔偿的案件355件,赔偿金额为3764.1万元。
报告显示,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2086件,审结1062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3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700263件,同比上升2.82%;审执结10999420件,同比上升4.31%;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
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惩处了一批贪污腐败犯罪分子。全年共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441件,判处罪犯24406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972人,同比分别上升6.83%、9.41%和11.56%;审结渎职犯罪案件4310件,判处罪犯4302人,同比分别上升8.56%和6.99%。
全年审结各类再审案件46214件,其中改判11729件,发回重审5595件,再审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占同期全部诉讼案件的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