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笔者有位同仁是某部队医院肿瘤科主任,原先挂大校军衔,平素来往不是很多。1997年来找笔者,开门见山地说其母70多岁,患了胃癌,希望笔者给她用中医药治疗。笔者关心地问:“开刀了吗?”这位同仁说:“没有”。又问:“化疗几次了?”回答说:“没有化疗。”笔者纳闷地说:“您为什么不给她化疗啊?平素您不是很主张患者都要化疗的吗?”他很尴尬地说:“组织上安排我做化疗科,所以我才……我妈70多岁了,我坚决不能给她化疗。”后来他的妈妈经中医药零毒调整治疗后,至少活到了2003年底他退役,后因其转回地方工作失去联系,不知其母的后况。
就这位军医对待他母亲的态度,我们完全赞同,因为这的确考虑了他母亲的最大利益。然而,对于他的内外两重标准,对自己的母亲,把呵护生命及长远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对他人,却只知道一味化疗杀戮,不顾其他,体现出极端对立的两种态度。许多医生因认识与观念问题,看重传统的放化疗,习惯于对肿瘤患者施行反复化放疗等,我们表示可以理解。这是观念认识与经验的差异,也许我们之间更需要加强相互沟通,互补长短,在这两种做法之间寻求某种最佳的结合,以使患者利益最大化。
而对于这位医师,性质却截然不同。孔子有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已成为中国人行事的标准。而他却好,母亲不可行,他却极力推荐别人来做,不管是经济利益驱动,还是其他因素使然,这种做法,有些让人难于理解。
只实施那些愿意用在自己身上的手术
历史上,伟大的外科医生西奥多·比尔多恩曾告诫后学说,作为外科医生,对于患者“只实施那些你自己愿意用在自己身上的手术”。其实,癌症治疗何尝不应该如此?
笔者之所以愿意将上述医生的案例写出来,并不仅仅因为有这样一极端事例,或想标榜什么,而是近些年笔者发现,在一些非医学因素的驱动下,盲目、过度,甚至没有必要,而对患者乱施放化疗的情况,在某些医院和某些医生中非常盛行。
有一次,笔者应邀在内陆某省城为癌症俱乐部患友咨询,上午12个患者中,居然有7人承受了完全没有必要的放疗或化疗。而且经过上述的治疗后,个个都身心受损,且绝大多数是经济困难、知识水平偏低的农村人。那天整个上午,笔者感到特别的郁闷,心情特别沉重,愈发感到“已所不欲,勿施与人”是行医中必须恪守的底线。当时笔者就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做到了西奥多·比尔多恩所说的那样“只实施那些你自己愿意用在自己身上的手术”?假如一个疑难患者求救于笔者,如果是年长者,我是否应该暗自考虑,若对方是我的长辈,我会怎么处置?如对方是个年龄相仿者,则应该看作是兄弟姐妹!年幼者,则看作是自己的晚辈!然后设身处地地从对方角度考虑!这样做,也许提出的不一定都是最好的建议,也不一定都能救他们,但至少作为医生,应追求施行相应的医疗措施使自己内心得到坦荡、平静,而永远不会因为非技术能力及非医疗因素造成对方不必要的伤损而感到内疚万分!
治癌不是修车
樊先生是南汇人,于2005年底突然发现右乳头痛,用手一摸有肿块,经医生确诊为罕见的男性乳腺癌。手术了,但因术前自行挤压厉害,淋巴结及腋下有转移。该人胆小谨慎,老是怨天尤人,深怕不治而死,到处求治。来找笔者时,在桌子上哗啦啦地倒出这几日不同医师给他开的十几种药。他的夫人指着这些药数落着他,说他一睁开眼,就排着队吃这些药。不吃又怕死,吃了胃又难受。
笔者笑着对他说:“医生是把您看成一辆车了,车坏了,就像修车匠给您修车一样,轮胎坏了换轮胎,车闸坏了修车闸,车铃坏了修车铃,唯独没有考虑你是人,不是车。这样下去,再好的肝肾,都会受损衰竭。”在座的各位都笑了。
笔者当即建议,停用所有这些药物,以中医药治疗为主,严密观察。并告诉他:“您的病,可以实施中医药调治。他莫昔芬、放疗和保肝药、口服化疗药、止痛药、升白剂、消炎药完全没有必要用,唯独晚上睡不好可适当用些安眠药。”患者尽管心存疑惑,最后还是接受了。从那时起,两年半过去了,通过中医药的内服外治(伤口原本愈合不好),患者一直很好地生存着,人也乐观和豁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