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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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5月底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须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然而,昨日记者调查发现,我市多数火锅店没有公示。对此,律师表示,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1 背景:5月底前,店家须公示所用食品添加剂
为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4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自制火锅底料、饮料和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于2011年5月底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时,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据了解,为打击餐馆在自行配制调味料时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增加为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必检品种,并将提高抽检频次。
2 调查:记者走访多家餐饮店,均未设公示牌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新区通济街附近一家规模较大的火锅店。记者在店内转了3圈找了近10分钟,也没发现店内的食品添加剂公示牌。
对于食品添加剂公示通知,店内的工作人员一头雾水地说他们从未听说,要问问厨师才知道。
随后,记者又到创业路、周山路、珠江路、九都路上多家经营火锅、麻辣烫的餐饮店走访,均未找到食品添加剂公示牌,店内多数工作人员称:“没接到通知,不知道有这回事。”
3 餐馆:表示没用添加剂,公示的话会泄密
“我们店的锅底及调料等,是用天麻、花椒、盐、味精、辣椒等做出来的,没放任何添加剂。”在新区丹尼斯量贩附近,一火锅店的服务员说,他们自制的饮料主要是鲜榨果汁,不存在使用添加剂的情况,所以无需公示。
在九都路一家火锅店内,大堂负责人表示他们的火锅没放添加剂,另外,每家火锅店的锅底配方都是商业机密,如果公示出来,可能会泄露机密。
涧西区一家火锅店则表示,底料是由公司统一配制的,至于底料里有没有添加剂、如何公示,要等公司的通知。
4 律师:违法使用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刑
“在食品中违法使用添加剂,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将被判处死刑。”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说,根据卫生部公布的“关于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根据最新《刑法修正案》的规定,违规销售或使用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谢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