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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版:金融·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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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不是储蓄 投资者要强化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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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理财窗口
理财产品不是储蓄 投资者要强化风险意识
□据 《北京商报》
  近期有不少人到银行存款,却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推介下购买理财产品或保险,部分理财产品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提醒:要区分银行储蓄和理财产品,并强化理财风险意识。

  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表示,消费者本来是到银行存款,却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推介下购买了理财产品或保险;个别银行宣传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不仅没有收益,而且还亏了本;购买某些理财产品不知还要交销售费用或托管费用等。

  因此,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要强化风险意识。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和国债,购买理财产品只是通过银行这个渠道完成认购程序,实质是消费者的理财投资,并不是购买的所有理财产品都只赚不赔。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要提高对银行理财的认识,增强风险意识。二、购买理财产品要量力而行。随着消费者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我国理财市场日趋繁荣。理财产品的“专业性”较强,消费者在确定购买前要三思而行,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风险承受能力及对理财知识的了解程度进行谨慎选择。三、要仔细阅读理财资料。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要认真阅读理财产品的宣传材料,最好先对理财文书和合同进行研究,弄清楚收益、风险和费用,看懂理财合同条款,搞清楚风险是购买理财产品的前提。四、要妥善保管理财合同。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后,要妥善保存理财合同、合同解释说明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防止发生纠纷后,维权时难以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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