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大陆产食品首次查出含塑化剂。国家药监局11日发出通知,在广东、浙江4家企业的8个产品的样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简称“塑化剂”),目前已对相关产品进行封存、召回处理。(6月12日《新京报》)
对含塑化剂的产品立即进行下架、封存或召回处理,这种雷厉风行的做法应该得到鼓励,药监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都出力了。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一句——吃下去的塑化剂,能被“封存”、“下架”或“召回”吗?
《新民晚报》6月5日报道:卫生部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专家就近期塑化剂引起的“风波”表示,塑化剂可以通过代谢排出体外,微量摄入者不必过分恐慌。客观来说,专家的话应该是客观的。可是,就像之前专家劝大家不必对“西瓜膨大剂”过分恐慌一样,这种“劝慰”很难让所有人都安心。
我们所期盼的,是药监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少做“事后诸葛亮”,多做“事前诸葛亮”——把监督、处置工作提前,不要等问题出来了再行动。据报道,塑化剂在台湾已经“潜伏”了30年。那么,这东西在大陆“潜伏”了多少年呢?
确保食品安全,需要先进的检测仪器,更需要有关部门的责任心以及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患于未然,才是真正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