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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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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走光”不光关系操守
“先天下之住而住”合了谁家的理?
不妨借“经期博彩实验”之争搞回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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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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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走光”不光关系操守
□叶祝颐
  【新闻背景】 在国家统计局6月14日公布的5月份中国一系列宏观经济数据前,和以往一样,5月份CPI等核心数据已经在网络上频频疑似提前“走光”。有关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操守建设和舆情监控,对屡屡命中的“神算子”予以调查,切断数据泄露的黑手。(6月14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经济数据屡屡被某些媒体、机构、人士提前精确“预测”。仅2008年以来,路透社就累计7次精准“猜”对了我国的月度CPI数据。6月1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5月份主要经济数据,与外媒此前的报道也基本吻合。这到底是他们的预测能力超过了“章鱼哥”,还是统计数据提前泄密?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到外汇市场,市场对经济数据越来越敏感,对于那些提前获得经济数据的人来说,意味着可以搞内幕交易,意味着可观的经济利益。经济数据关系到企业、投资者与广大公众对国家经济前景的判断和决策,经济数据泄密的危害显而易见:影响金融市场的走势,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与普通投资人的利益,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为减小数据被泄露的可能性,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只要数据产生与发布有时间差,有利益玄机,泄密风险依然存在。

  相对于泄密的危害与非法获利而言,纪律处分与离职处理显得无关痛痒。正是由于违法成本太低,导致经济数据泄密事件屡禁不止。

  面对愈演愈烈的数据泄密行为,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筑牢经济数据安全的法律防火墙。针对可能出现的泄密行为,制定周密的防范预案和善后预案,打好制度“补丁”;另一方面,一旦发生经济数据泄密行为,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与司法程序,提高泄密者的违法成本,让泄密者认识到泄密得不偿失。用法律制度的力量管好提前知晓经济数据的虚假“章鱼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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