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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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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代价,不仅仅是失去自由
“醉驾入刑”催生代驾行业
我市首家代驾公司“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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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刑拘+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终生不能再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哥”尹永学成为我市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刑拘的第一人
醉驾的代价,不仅仅是失去自由
□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潘华武
  绘图 李玉明
  “以后,我再也没机会开出租车了,希望其他司机不要像我一样……”面对记者,尹永学后悔地说。昨日,尹永学因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被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五中队刑事拘留。

  他是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后,我市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他将面临被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终生不能再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1  一起车祸牵出醉驾司机

  17日6时25分,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五中队接110指令称:在310国道齐云塔附近,一辆出租车与一辆小货车相撞。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取证。

  经查,20分钟前,出租车司机尹永学驾车沿31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齐云塔附近时,与前方一辆福田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的哥”尹永学浑身酒气,随后对其进行检测。

  当日17时40分,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事发时,尹永学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4.2mg/100ml,按目前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饮酒和醉酒的分界线计算,该司机为醉酒驾驶。

  21日,尹永学因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被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五中队刑事拘留。

  随后,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尹永学成为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后,我市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2  他以后再也不能开出租车了

  昨日16时许,记者见到了尹永学。然而不论记者怎么问,面容憔悴的他始终低头沉默不语。

  当记者问他家人是否知道他醉驾的事时,尹永学的眼圈一下子红了起来,他低着头表示:“后悔,最对不起家人。”

  随后,记者问他对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否了解、所在出租车公司是否对司机进行过宣传教育时,尹永学回答:“由于经常上夜班,我平时很少去公司,也不爱看新闻。”

  “当时喝了多少酒?”记者问。

  尹永学回答:“当日(17日)凌晨3点多,我在路边等人等得太困,就约几个朋友一起去烧烤摊吃夜宵,喝了‘双沟大曲’,不记得喝了几瓶……”

  “酒后拉了几名乘客?”记者问。

  他未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准备拉完最后一个活儿就回家,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当尹永学得知他今后可能再也不能驾驶营运车辆后,他先用手抹了一把脸,接着低沉地说:“以后不能开出租车了……希望其他司机别学我。”

  3  该出租车公司将进行整改

  随后,记者与尹永学所属的洛阳兰亭商贸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

  该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尹永学是挂靠在该公司的出租车车主雇用的司机。他表示,该公司近日将召开驾驶员大会,用反面事例进行教育,让广大出租车司机引以为戒。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一旦发现该公司驾驶员有酒驾行为,将一律开除并取消其营运资格。

  据一名出租车司机透露,目前,出租车夜班司机每月收入可达3000元,白班司机收入更多。另外,不少夜班出租车司机都有吃夜宵的习惯。他认为尹永学因酒后驾驶丢掉这份工作实在可惜,今后,他们会以此为戒,守法行车,安全载客。

  对此,办理本案的民警孙毅表示,按照新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尹永学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已属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他将受到“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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