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日前,江西省修水县清理财政供给人员“吃空饷”情况启动,决定对举报“吃空饷”者,经查实每例给予第一举报人3000元奖励。(6月22日中广网)
各地“吃空饷”案件频频曝出,留给公众巨大的想象空间。修水县清理“吃空饷”,初衷值得肯定。人们也愿意相信,这并非无聊的作秀,而是针对“吃空饷”的真实亮剑。只可惜,清理行动软肋颇多,让人担忧其实际效果。
一来,清理行动采取的依然是“既往不咎制”。换言之,只要单位如实申报就不予追究责任,似乎禁止“吃空饷”的国家法规,自本次清理行动才刚刚实施。“吃空饷”本质上就是腐败,是该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如果老是置法律于不顾地搞“下不为例”,“不如实申报将怎样追究责任”云云,可能就不会具有威慑力。
举报“吃空饷”者奖励3000元,看上去是亮点。然而,普通公众对单位“吃空饷”情况一般很难掌握,因为有关财务信息从来就不对外公开;最有能力举报的,只能是单位内部的“深喉”。问题是,为了3000元而得罪领导甚至“众叛亲离”,吸引力是否太小了?在举报人保护机制如此不健全的当下,举报者必然会担心遭遇报复;不要搞到最后,反倒成了领导“剪除异己”的手段。
“吃空饷”之所以泛滥,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权力失范。如果不能在约束权力上发力,运动式的清理行动恐怕最多也就是“割韭菜”。要铲除“吃空饷”顽疾,与其悬赏“深喉”举报者,不如要求各单位彻底公开财务信息,方便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搞运动式清理的“下不为例”,只会纵容“后清理运动”的变本加厉。既然“吃空饷”是违法行为,就该发现一个严惩一个,让法律责任追究到位,让基于法律责任追究的严惩严查,成为“吃空饷”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