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某公司工人曾强保挖地窖囚禁两名少女,供其发泄欲望,曾强保还被控强奸11名妇女。18日从湖北省高级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曾强保非法拘禁、强奸一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曾强保为追求性刺激和满足个人性欲,采取掐脖子、捆绑、非法关押、用辣椒水喷眼睛、用电击器击打等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多次进行强奸作案,其中多次强奸红红(化名)、丽丽(化名);还非法将两人关押,持续时间分别长达590天和317天;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劫取他人钱财及乘人不备夺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曾强保当即提出上诉。
曾强保以“有严重精神障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理由上诉,湖北高院经查不予采纳,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据《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