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贵州毕节女教师周琴声称醉酒后被阿市乡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忠贵强奸。女教师报案后,当天和王忠贵一起在酒桌上喝酒的阿市乡派出所副指导员钟显聪称“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当记者质疑钟显聪周二中午饮酒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时,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竟称:“这五条禁令从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它们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18日,郭少全被免职。(昨日本报B03版)
“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办案理论”一石激起千层浪。然而,人们还尚未从这一“雷语”的余波中缓过神来,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又公开叫板公安部。这一“雷语”与“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尽管从内容形式上并无牵连,但仔细品味,二者有着相当密切的关联性,还有那么点“相映成趣”的味道。
尽管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并非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但是应该承认它是公安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而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一名公安局政委,公开向上级部门和上级党委制定的规章发起挑战,真不知道这名政委的党性何在?这样的政委会把他的队伍带向何方?
上梁不正下梁歪。正是有敢于挑战和叫板公安部的市公安局政委,于是乎下面才有了“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派出所副指导员。实际上,这是对那些少数平日里不学无术且霸气十足的公安干警的绝妙写照和无情讥讽,更是当今公安队伍的耻辱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