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现场处理窃水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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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冯莹雅 蔡艳丽 实习生 陈琳 文/图
昨日上午,记者随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务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走进了位于瀍河回族区机车东路附近的万隆小区,几个正在窃水的工人见状立即停下了手中的活儿。
在现场,我们看到,该小区水表井里的水表不见了,替代水表的是一根黑色的塑料管子,与其相连的是可接其他管子的取水口。
“水管直接连通了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从这里流出的水不会有任何计量,这明显是窃水行为。”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务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本月19日,市水务集团涧东营业所在巡视管线时发现,洛阳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的万隆小区南区内,有四个绿化用水的取水口没有水表,并接通了城市供水管网。按照《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行为属于盗窃城市供水,是明目张胆地盗窃国有资产。
水务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随即展开了调查。
经调查,该小区内的8栋住宅楼的供水管道及水表分别在2006年10月至2010年8月安装完并投入使用。在当时施工装表过程中,该小区仅安装了两块绿化用水水表,分别安装在6号楼前和7号楼前。
目前,这两处的水表已无踪影。
“这种盗用城市供水和损坏城市供水设施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供水企业的利益。”水务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说。
经测算,截至目前,该小区的窃水行为给市水务集团造成经济损失共计81.1638万元。
“如此窃水,对我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破坏了城市供水的正常秩序。”水务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说,为严厉打击盗窃城市供水和损坏供水设施的行为,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依法追究窃水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记者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获悉,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该公司特制定了《举报窃水、报漏的奖励办法》,将窃水人补交水费的5%~10%奖励给举报人,并开通24小时有奖举报电话:9610001、65168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