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焦作晚报》
同居1年后,女方发现男方是有家室的人。苦苦等了几年后觉得与其结婚无望,女方便拿着男方写下的10万元欠条将其告上法庭。近日,女方的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2006年,焦作市26岁的刘某在网上认识了博爱县的已婚男子李某,李某谎称自己是单身,两人相恋并很快同居。1年后,刘某发现李某早已结婚,还有一个儿子,遂向李某提出分手。
李某苦苦哀求刘某,称他正在和妻子闹离婚,要求刘某再等等。心软的刘某答应了,其间,因李某做生意缺钱,刘某还借给他了3万元。
4年过去了,2010年,刘某觉得与李某结婚无望,要求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为了安抚刘某,李某写下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
之后,刘某多次讨钱无果,于今年年初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13万元欠款。此案开庭审理时,李某未出庭应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向刘某借款3万元,系合法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李某写下的10万元欠条,系其真实的意思表达。博爱县人民法院近日判决李某应偿还刘某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