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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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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公平,“人”权还需考虑
“司机裁判”缘何能坐在裁判席上?
不学行为学精神 赖宁不该被遗忘
烟草警示语岂能自说自话
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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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8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热点纵论
烟草警示语岂能自说自话
□邓海建
  【新闻背景】 卷烟包装警示语标志的提醒力度不够,屡受舆论诟病。最近,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字号增大,并撤销英文警示语。对此,控烟专家指出,烟包标志的调整,应由政府部门修订。(8月14日《北京晨报》)

  烟草总公司主动规范烟包上的警示语,当然是好事,但所谓“屁股决定脑袋”,烟草企业的核心价值是不会被触动的。事实上,此次调整透露出的并非都是正面信息:一是虽然取消了英文,但替换的警示语与现在使用的大同小异,泛泛的“尽早戒烟有益健康”等让人觉得绵软无力,不像香港等地直接警示“肺癌”、“阳痿”;二是如何量化字体与警示语区背景的色差值,新通知并未明示,这也可能令警示语无法达到“醒目”的效果。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烟草的“祛魅化”有点走火入魔。譬如某高档品牌香烟的烟盒,曾印有“科技创新生活”的广告词;生产某品牌卷烟的公司,也宣称“把中草药健身强体功能用于卷烟”……然而全国控烟办的最新数据表明:中国每年超过100万人死于和烟草相关的疾病!

  与内地市场烟包华美而浪漫的现状对比鲜明的是,几乎所有名牌香烟的港版、台湾版乃至国外版的包装上,喜庆、高贵、名山大川的内地香烟标志都被触目惊心的图片所代替。无渲染、无溢美,一律以严肃的姿态提醒烟草与死亡的关系。

  回到烟草总公司的新通知上来,正如控烟专家所说的:烟草业的利益与公共卫生政策之间存在根本的矛盾,应该由卫生部门等行政机关组织修订、调整烟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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