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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莉莎 | |
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7月29日宣判一起“瘦肉精”案件,昌黎县龙家店镇西刁坨村38岁的农妇韩立荣违反我国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明知“瘦肉精”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且国家明令禁止给家畜喂食,仍故意给其饲养的育肥羊投喂,结果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韩立荣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今年2月,韩立荣发现,有15只羊“不好好吃草,长得瘦”。
这时,一辆白色面包车出现在她家门前。一名男子手提塑料袋,里面装有20袋白色药片,每袋100片。之后,韩立荣家的羊吃上了“能吃草、上膘快”的“对症良药”。
3月22日,昌黎县畜牧局人员对韩立荣家的羊抽检,显示阳性。
面对检测结果,韩立荣承认,买的药片是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吃了这种药,对羊的重量影响不大,但能多产出瘦肉。
但瘦肉精会有残留。根据媒体报道,人体摄入一定量瘦肉精残留物,会出现心慌、头痛、呕吐等症状。长期食用或可诱发心脏疾病,严重者甚至可致死亡。其中,盐酸克仑特罗作为第一代瘦肉精产品,毒性很大,在动物内脏残留多。
7月29日,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韩立荣被判刑5年,罚金7万元。5年是该刑期的上限。
韩立荣的丈夫姬庚亮称自己一直在外打工,对此不知情。不过他又说想不通,为什么判得这么重。2009年,他也曾给羊喂过“瘦肉精”,被查到后只是罚了几千元。韩立荣之所以没丈夫“幸运”,是因赶上了“严打”。
今年3月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河北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开始了为期一年的专项治理行动。河北省政法系统则要求对涉及食品安全案“从快从重”处理。
记者在河北省昌黎县、卢龙县调查发现,当地农民给羊等动物喂食瘦肉精已有多年,面积非常广泛。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