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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明 |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公布后,有关房屋产权分割的规定引起了众多市民关注。对此,律师称,如果夫妻双方提前约定一份财产处置协议,可能避免日后的一些经济纠纷。
咨询房产证上“加名”者增多
16日,新民网发起一项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调查,有两个问题为:“你愿意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吗?”“你会要求在男方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吗?”其中,52%的男性表示不愿意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17%的男性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另有31%的男性认为要看双方的感情程度。同时,有48%的女性会要求在男方的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36%的人不会要求写上自己的名字,另有16%的女性表示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这两天,前来咨询在房产证上增加姓名的市民多了起来。”昨日,在纱厂路房产交易大厅,工作人员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就上述问题前来咨询的人增加,但还没有出现集中“加名”的情况,来咨询的市民大部分为将要结婚的年轻人,真正办理“加名”手续的没有几个。
全面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
采访中,不少女士表示;“离婚时,婚前买房谁付首付房产归谁,这对女性显然有点不公平。”对此,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杨连专教授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明文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杨连专解释说,如果婚前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在离婚时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个补偿既含被补偿者所付的款额,同时也包括房屋所产生的增值。从这个层面上讲,该司法解释保护了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如何防止女方吃亏
对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如何防止女方吃亏,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建议,不妨“先小人后君子”。
“在结婚登记前,女方可与男方一起出资付房子的首付款,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相当于合伙购房,共同所有。”女方也可把自已所出资购买的汽车、电器等嫁妆算入购房成本并签订婚前协议,将财产归属作出明确的约定,一旦婚姻出现了问题,因协议在先,自身的权益也不会受损。”谢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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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调查显示,《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对中国传统婚姻模式造成了一定冲击。
1.女士更愿意买车买房。郑州的李女士和男友准备结婚,本来女方家打算出钱装修,但现在改变主意了。“将来万一有个闪失装修又带不走。”女方家认为,过去那种男方买房,女方装修买家电的办法现在不被看好了,相比之下女士更愿意买车、买房。
婚姻咨询师常君说,新解释的出台,传统的婚嫁模式可能因此改变。女性也许将不再愿意把钱花在不能增值的婚嫁项目中,以保证投入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缩水。
2.更多女士将争取掌控家庭财产。“成家后,我想掌握更多的经济大权。大权在握,心中不慌。”李女士说。《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家庭中经济处于弱势的一方,可能会更多地争取对家庭财产的掌控权。
“要是我也会这么做,但是真正离婚划分财产的时候,就算你手里握着一沓存折,也是白搭。”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巩蔺娜说,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共有财产还是需要进行平分,最实惠的处理方法,还是在房产证上将自己的名字作为共有人加上去。
3.财产公证是否会增多?“过去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办理婚姻财产公证的并不多。”张先生觉得,现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会引起不少女性对婚姻财产的重视,办理此类公证的人会有所增加,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昨天我还跟同事讨论这个事儿,但是并没有太多人来办理婚姻财产公证。"郑州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毛旭说。毛旭认为,新的司法解释使夫妻双方的财产关系更加明晰,“一旦打官司,直接看房产证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