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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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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咋治理? 市民继续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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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僵尸车”咋治理? 市民继续出主意
□记者 许晓洁 实习生 陈汗龙
  8月30日,本报刊发《数年不用不挪窝,车成“僵尸”人头痛》一文,报道了长期无人使用的汽车或自行车、电动车一直占用停车位或停车棚一事。刊发当日,记者就接到不少市民、网友打来的电话,有的反映所在小区的“僵尸车”现象,有的对如何治理“僵尸车”建言献策。

  昨日,更多的市民关注“僵尸车”现象,纷纷致电本报,对如何治理“僵尸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家住西工区的高先生说,创建文明城市关系到每一名市民,大家有责任和义务为创建活动作贡献。高先生建议,对“僵尸机动车”,可由楼栋长或居民代表与物业公司协商,联系市创建办,把车集中到一个地方,并对每辆车的详细情况做好记录,方便日后车主查找。

  市民冯先生表示,相关部门可号召市民将可以使用的“僵尸车”捐献出来,统一维修后作为公共资源放置在公交站、交通枢纽等繁华地段,提供给有需要的市民或外地游客有偿使用,并告知他们用后及时归还,使“僵尸车”成为可利用的社会资源。

  “广州佛山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市民张女士说,佛山将自行车集中于交通不便的地方,市民或游客刷卡后可以使用这些自行车。“有些人上班的地方距公交车站有1公里远,有了自行车会方便很多。”张女士表示,自行车可供市民在规定时间内免费使用,超出规定时间后按超出时间长短付费。

  市民李女士建议,车主可将仍能使用的“僵尸车”处理给有需要的市民,这样既节约了社会资源又方便了他人。李女士说,她就很需要一辆26型自行车,如果谁有用不着的26型自行车请和她联系,她的联系电话是13243089893。

  某废旧物品回收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小区管理者和车主可视情况将“僵尸车”交给废旧物品回收公司,使得这些“僵尸车”能够进入金属厂回炉,发挥新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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