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桑兰在美国的代理律师海明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递送辞职动议,请求法官准许其辞去桑兰代理律师的职务。
海明在动议中陈述了10条理由,说明他与桑兰之间已经产生了无法修补的裂缝。10条理由包括桑兰公开指责海明接受被告贿赂,与被告律师莫虎阴谋勾结,背叛雇主;桑兰向他人或律师征求意见,公开威胁要控告海明;桑兰和她的经纪人黄健暗中录下海明的谈话,并威胁要以录音为证据向律师协会投诉海明违纪;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后,桑兰埋怨海明未详细解释协议内容,等等。
纽约法律规定,律师不能自行解聘。如果雇主不解聘,律师退出,需要既获得法官的批准,又征得对方律师的点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