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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 月 2 日 星期    【打印】  
国家食药监局提醒
酮康唑口服制剂有严重肝毒性
□新华社记者 胡浩
  记者9月1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因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肝毒性问题,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通报提醒警惕相关风险。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日前发布的通报,酮康唑口服制剂可能引起肝功能异常、肝损伤、肝炎、肝中毒等严重不良反应。

  据介绍,酮康唑口服制剂是咪唑类抗真菌药,在我国上市的有片剂和胶囊剂,规格为200毫克,商品名“里素劳”,主要用于念珠菌病、皮炎芽生菌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等系统性感染的治疗。

  国家食药监局建议,医护人员和患者在选择用药时,只有其他抗真菌药物治疗无效,且使用的效益大于风险时,才考虑使用酮康唑口服制剂。患者治疗前应先进行肝功能检查,且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可能由肝毒性引发的体征和症状。

  食药监局同时建议,患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用药,不得超剂量使用。如果出现肝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如尿黄、黄疸、食欲减退、倦怠乏力、肝区疼痛、恶心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必要时检查肝功能并进行相应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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