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和丽江女“高中生”小丽(上图)的婚外恋,以女“高中生”涉嫌敲诈30万元被刑拘,教授“解除教职”而两败俱伤收场。纵观整个事件,北大教授既是法律层面上的受害者,也是道德上被指责的加害者。8月28日,北大向社会通报:媒体报道的“北大教授”被高中女学生敲诈30万元一事,经查属实。校方认为,该教师行为严重违背人民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要求,败坏了学校声誉。校方决定对其进行处理,该教师已被停止教师工作,解除教师职务。
而那个想上北大的丽江女孩小丽,则因涉嫌敲诈进了看守所。案件的最新进展是,因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证据不足,已被检察机关退回去补充侦查。
北大教授的“北大承诺”
8月25日,在云南丽江市金山乡一个最偏僻的村庄,记者找到了小丽家。小丽的妹妹小雨向记者介绍了姐姐的情况,她说,姐姐很少说自己的事情,只说认识一个“北大教授”秦××。“其他的我们都不知道,只是后来感到她的穿着慢慢有点变化,漂亮了。”
按照此前媒体报道,两人认识应该在2009年1月,当时这位“北大教授”到丽江度假。某天下午,教授漫步在丽江古城铺满青石板的街道上,当时,丽江纳西族女孩小丽正在当地一家饭店打工,还有几天就是她21岁的生日。当初目睹两人相识的一个证人日后给北京警方作证,是教授主动上前搭讪的。
小丽后来得知,眼前这个大她26岁的男子,居然是北京大学的教授,姓秦。当晚两人入住一家客栈,没有发生关系。第二天,秦教授给了小丽200元钱,她买了一部二手手机。也就是这部手机,让回到北京的秦教授依然可以延续这分邂逅的情感。双方在电话里无话不谈。2009年2月,教授邀请小丽去北京。在收到教授寄来的3000元钱后,小丽坐火车只身前往。
由于教授的妻子不在家,当晚小丽住在教授家,北京警方后来调查得知,“两人在教授家中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小丽在北京住了一周后回到丽江。当年5月,正在预备高考的小丽又接到教授的邀请,再次来到北京。这次,两人依然住在教授家里。不过,这次小丽在返回丽江时,在火车上脚被烫伤了。因为烫伤,她错过当年的高考。北大秦教授也给她寄来5000元钱,让她好好养伤。小丽希望“北大教授”能以他的身份,帮她找所好的学校。小丽后来回忆,对方鼓励她来年接着参加高考,如果分数差点,可以帮助她进北京大学。
2010年5月,小丽突然接到教授的电话,“不必参加高考了,现在上北大找关系需要一大笔钱”。尽管有些失望,小丽还是应约,陪教授到北戴河玩了一个月。
遭遇情人敲诈“北大教授”报案
回丽江后,小丽不时在电话中问:“什么时候才能上北大呢?”2011年2月,在小丽多次催促下,教授让小丽去北京办理上学手续。见面后,小丽发现空欢喜一场。4月,小丽再次来到北京,继续追问什么时候能上北大。教授说办不了。看到上学无望,4月15日,小丽希望教授能给她赞助30万元,让她回家乡开个客栈。
小丽提出要钱,最终被秦教授拒绝。2011年4月21日中午,两人再次见面。“你如果不答应,我要找媒体曝光我们之间的关系,反正你是有身份的人。”小丽发出最后通牒。
最后一句话确实让这个教授害怕了。当天秦教授向北京警方报案,并按照警方的指点主动约见小丽,小丽以为对方是来送钱的,没想到见面时被守候在此的警察抓获。
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
8月29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小丽的辩护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昔龙。许昔龙说,案件的最新进展是,因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证据不足,已被检察机关退回去补充侦查。
如果最终证据充足,小丽将面临3年以下的刑罚。如果证据不足,小丽可能被释放或者取保候审。 (据《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