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表示政府部门将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执法有保障、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学法懂法,将成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和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必考科目。今后,我省将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
未经风险评估的事项,一律不得作出决策。今后,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将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对规章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我省将致力于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阳光”政府。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都将“晒”在阳光下。我省将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都将做到公开透明。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须主动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