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河南商报》
昨天上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满圈作了关于《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其中提到,地沟油问题在我省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予以规范。
据此,在此次提交的《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三次审议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
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建设、安装和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建立台账,记录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和处理情况,保存备查;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作为食用油脂生产、销售或者使用。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加工废弃食用油脂的工具、设备,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