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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参军
我市今年征兵工作开始部署,体检标准、政审办法等有小幅调整
  □记者 李岚 通讯员 李现森 赵国辉

  本报讯 昨日下午,我市召开会议部署今年征兵工作。据了解,今年我市大学毕业生、高中以上文化青年、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要分别达到24%、90%、70%。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征兵政策在体检标准、政审办法方面稍有调整,多项优惠政策出台。

  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年龄可放宽至17岁

  今年我市征兵的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青年为主;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的也可应征;在校大学生特别是2011年入校的新生,本人自愿且符合条件的也可应征。

  应征男青年的年龄为2011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文化程度者可以放宽到21岁;年满17岁且本人自愿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征;大专、本科文化程度者年龄可分别放宽至23岁、24岁。

  应征女青年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应为2011年年满17岁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年龄为22岁以内。

  体检标准和政审办法有小幅调整

  今年的征兵政策放宽了部分体检标准,主要是对文身或瘢痕、扎耳眼和男青年体重标准进行了适当放宽。

  政审办法方面,对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只对政治条件兵进行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调查,其他的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查。同时,我省将根据公安机关体制改革统一明确政审办法。

  多项征兵优惠政策出台

  征兵开辟“绿色通道” 征兵工作开始后开设征兵办事大厅,简化报名登记、体检政审和手续办理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大学生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报、随检,只要符合条件的要100%安排入伍。

  优待待遇标准确定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标准,今年入伍的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省、市财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各县(市、区)要纳入预算,确保每年“八一”前由民政部门足额兑现。

  退伍安置保障到位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招聘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在全供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多、效益好的优势,积极吸纳优秀退役士兵;加强退役士兵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搭建退役士兵就业平台,帮助实现就业。

  12月底前完成新兵输送

  按照省征兵会议明确的时间,我市征兵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即日起至10月底为征兵准备阶段,10月25日前择优选定送检对象,10月31日前组织征兵业务培训,开设征兵体检站,做好体检前的各项准备。

  11月为体检政审阶段,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体检工作,11月16日至30日完成政审工作。

  12月完成定兵和新兵起运工作。12月1日至8日进行定兵公示,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底前新兵输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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