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赵夏楠 记者 徐翔
市民来电:昨日上午,市民朱先生在药店买了一盒打折的降压药,回家后却发现说明书上的日期与药盒外包装上的日期不一致。朱先生怀疑:药是不是过期了?
还原现场:昨日上午,涧东路某大药房一种名为“0号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的降压药在搞促销,朱先生觉得挺便宜,便买了一盒。
回家后朱先生发现,药盒内使用说明书的左上角印有“核准日期2007年4月2日”、“修改日期2007年12月17日”及“2010年9月16日”等字样;而药盒外包装上喷码显示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2月25日,有效期至2013年2月24日。
朱先生非常疑惑,说明书上与药盒上的日期不一致,到底哪个是生产日期呢?如果说明书上标注的时间是生产日期,按照保质期24个月推算,这盒药是不是过期了?
随后,记者来到该大药房。药房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表示,该药使用说明书上的核准和修改日期是相关部门核对说明书内容的日期,药盒上的日期才是药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
据纱厂路附近一家医院的药剂师说,正规药物的外包装上基本都标有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和有效使用日期。药品说明书上标注的核准日期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该药品说明书的时间,修改日期为此后历次修改的时间。市民在购买药物时只需认真核对药物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和有效使用日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