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物档案 名称:“古道观记”碑 出土时间:2009年 出土地点:新安县铁门镇陈村 文物年代:元代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 规格:碑身高约1.7米,宽约0.85米 价值:为研究元代的政治、经济、法律、宗教、方志学等提供了较为珍贵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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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肖依斐 通讯员 王宇红 文/图
■开栏语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自2007年开始以来,我市文物部门经过四年多的努力,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新发现不少重量级文物。本报今起开设“新文物抢先看”专栏,让新文物“复活”在您的面前。
2009年春,新安县文物管理局在进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在铁门镇陈村村南发现一通元代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的“古道观记”碑,此碑为研究元代的政治、经济、法律、宗教、方志学等提供了较为珍贵的资料。
村民施地建庵院,“古道观记”为证
“古道观记”碑为青石质,呈长方体,碑座为正方形。它由碑身和碑首组成,其中碑身高约1.7米,宽约0.85米。碑首两面刻有“双龙戏珠”浮雕,正面刻有“古道观记”四个大字,背面刻有一火焰形龛,龛中为一打坐道士。碑身两面均有碑文,背面刻的是《古道观记》,可惜多数字迹已模糊难辨;而正面文字为阴刻楷书,字迹多数还能辨认,共24行,满行50字,共1000余字,内容为两则白话旨书,并刻有篆文方印。
碑文记载了元世祖忽必烈“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和“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颁发给地方官府及道教管理机构的两则告示,其基本内容除记录当时古道观附近部分村民自愿将土地施舍或卖给道观作庵院外,还详细记载了古道观所得土地的具体位置、施者姓名。碑文中还以“钦奉圣旨节该”方式晓谕有关地方官府要减免古道观地税、商税等,以御旨的形式维护该道观的利益。
为笼络人心,元代提倡各种宗教
元朝统治者为何如此青睐该道观?
据专家介绍,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前后,为笼络人心,对各种宗教都大力提倡。为此,元代统治者及地方官府经常给寺院、道观、庙学等颁发各类白话旨书,基本内容为免除僧人、道士、儒生的各种差役,晓谕地方军政官员和过往使臣及平民百姓不得侵害寺院、道观、庙学的土地、财产等权益。当时的寺院、道观等常将这些旨书刻成石碑,以此作为“维权”的依据,新安县陈村发现的这通石碑就属于此类碑刻。
许多元代白话碑文上都有“皇帝圣旨里”字样,后人常以为这是元代皇帝亲自颁发给寺院、道观的圣旨,故将此类古碑称为“皇帝圣旨碑”。但据专家研究,以“皇帝圣旨里”为起首语的公文其实并不是皇帝的诏书,而只是一般官府机构的公文,“皇帝圣旨里”是秉承皇帝旨意的意思,新安县陈村发现的这通石碑上的告示中,也有“皇帝圣旨里”字样。
告示连发两次,史料实物相印证
专家认为,尽管如此,在不足10年的时间里,地方官府两次为该古道观发布告示,显示了元代地方官府对道教的推崇以及对该古道观的重视,这为今人研究元代宗教政策及该古道观历史等提供了珍贵的史料。
以往元代圣旨碑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发现,新安县共发现三通元代道教圣旨碑,基本内容与本圣旨碑相似,另外两通现存于新安县烂柯山的道教圣地洞真观。
另外,记者从专家处了解到,该圣旨碑碑阴(即碑身的背面)残缺的《古道观记》在《河南郡志》、《新安县志》中均有记载,与碑文中内容大致相同,文字资料与实物互相印证,增加了碑文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