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冯莹雅 通讯员 杨德贵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洛阳机场获悉,从10月5日起,洛阳机场实行新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调为人民币70元。
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其燃油附加费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人收取人民币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人收取人民币70元。
需要注意的是,10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航班变更至10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差价。
据了解,这已是今年国内航油价格第二次下调。据洛阳机场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内航油价格连续下调是有原因的,不排除仍会有变化,因为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自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行“一月一调”的市场化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