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0月12日电 (记者 裘立华) 浙江省温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冯鸣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15亿多元,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78.5万元,11日被浙江省苍南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11月,温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划拨瓯海区娄桥镇某地块给国有独资公司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篮子集团公司”),用于这家公司及所属企业外迁安置,建设规模为800亩至1000亩。会后,时任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冯鸣在明知会议决定菜篮子集团公司系用地主体的情况下,接受应国权等人的请托,授意时任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处副处长汤颐和将温州市政府〔2003〕100号会议纪要中的用地主体菜篮子集团公司篡改为温州市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股份只占20%,以下简称“菜篮子发展公司”),并签发了会议纪要,致使菜篮子发展公司由此替代菜篮子集团公司成为用地主体,于2006年1月取得商业用途划拨土地325.0822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5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