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武逸民 见习记者 李黎
本报讯 谁污染环境,就要让谁付出代价!在昨日召开的碧水蓝天工程推进会上,我市决定将对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惩。
9月初以来,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先后对不符合要求的燃煤设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河渠排污口整治、城市区扬尘污染控制、餐饮业废气污染治理以及产业集聚区综合整治等6项内容进行了重点督察。
督察结果显示,157项任务中,27项加强监管类任务均正常开展工作。截至目前,130项工程类任务已完成41项,与8月相比增加了12项;进展较快的17项,与8月相比增加了15项;进展较慢的17项,与8月相比减少了5项;因各种原因无法实施的6项。
其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其他涉水污染源治理、选矿企业环境整治、重金属企业环境整治、出租车油改气工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重点企业中水回用、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进展较快,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区扬尘控制、取缔违法煤炭经营生产单位、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拆除市区内不符合要求的燃煤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产业集聚区环境整治等工作仍然进展缓慢。
对此,会议要求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下一步要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水环境的治理,重点对伊河、洛河、涧河、瀍河的排污口进行治理;加大市区污水管网建设,重点对市区关林区域、安乐区域、老城新街附近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另外加强对栾川、嵩县矿产企业和偃师、宜阳化工企业用水的监管。二是加大大气的治理力度,重点抓好电厂脱硫装置建设、汽车尾气排放控制和对市区建筑工地扬尘的管控。三是加强考评督察,按照碧水蓝天工程考评办法,对于月考评结果在后3位的县(市)区,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要下达“落后事项督办通知单”;连续两个月排名靠后的,由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约谈县(市)区领导;连续3个月排名靠后的,提请监察部门问责。
按照相关标准,县(市)区年终考核在8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被市政府评为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我市将对其进行“伤筋动骨”式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