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介先生来电反映,今年“五一”期间,他在洛阳永乐生活电器新上海店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购买了空调等5样家电,并享有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补贴。在因空调噪音大而退货时,商家要求其退还补贴款,却不能退给他旧家电及以旧换新专用凭证。
事件回放:7月,介先生将空调安装在刚刚装修完的房子里,安装当天试机时,发现空调运行时声音很大。介先生随即和商家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商家给介先生退机,介先生退还购买空调时享有的补贴款。然而,对于介先生提供的旧家电和以旧换新专用凭证,商家表示无法退还。
维权经过:根据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规定,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得超过5台。因此,介先生想要回购买空调时的以旧换新专用凭证,用以购买其他享有政策的家电。
商家表示,介先生的旧家电按规定已拆除报废,凭证也已上交市商务局、财政局相关部门审核,无法退还。
12日上午,在市工商局涧西分局上海市场工商所的调解下,商家经过和相关部门沟通后,同意退回介先生的以旧换新专用凭证,但需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即介先生需先将空调退回到商家仓库中,待商家在网络上的以旧换新系统中点击“确认”后,再由市商务局、财政局等部门分别在该系统中点击“退货”,然后,介先生的购买信息才能发回给商家。这时,商家才可退还介先生购买空调时的以旧换新专用凭证。
消费提醒:市工商局涧西分局上海市场工商所副所长郭振提醒消费者,消费者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购买家电时,所交的旧家电按照规定在30日内会拆解报废完毕,所以逾期将无法归还消费者。
消费者出现与介先生类似情况时,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期内,可以在购买家电的商场进行调换,所享受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款根据情况多退少补;消费者需再次购买家电时享有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流程要求商家退还以旧换新专用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