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河南日报》
10月15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我省提高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月由220元统一提高到600元。
为完善硕士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打造高素质的中原经济区建设人才储备队伍,经省政府批准,日前,省财政厅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每生每月220元统一提高到600元。
这是自去年秋季学期,我省提高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后,对高层次人才采取的又一次激励措施。
省财政厅要求,各高校对硕士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时,原则上可按上述标准向下浮动200元,由学校集中掌握,用于提高部分特殊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鼓励优秀学生,或对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发放部分报酬等,不断完善硕士研究生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