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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二字促跨越 三大措施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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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系列解读
“创新”二字促跨越 三大措施惠民生
□记者 韩铁栓
  核心提示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同时,《指导意见》还用一个章节,提出要“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并从努力扩大就业、加快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五个方面予以具体阐述。

  这些指导性意见及相关落实措施,无疑会极大地促进洛阳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作为普通的洛阳人,我们能在中原经济区建设浪潮中,收获哪些惠民利民的好消息呢?市应用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洛阳理工学院经济工商管理系副主任、经济学博士冯超表示,《指导意见》有很多创新性的提法,其中有三大措施值得期待。

  土地、金融政策更加灵活

  冯超认为,《指导意见》提出,河南现在仍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洛阳有650万人,但市区人口不过150多万,所以要加快“三化”进程,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发展洛阳的主导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扩大就业面,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农业集约化生产和规模生产。而土地,是其中至关重要的因素。

  冯超说,长期以来,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政策掌控得非常严格。这次,《指导意见》提出,对中原经济区“实施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计划指标适度予以倾斜”。这就意味着,在保持耕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地方对土地的使用将更加灵活,比如将有的“空心村”复耕后,就可以腾出城镇周边的地方,推进城镇化进程。

  另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研究设立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点”,“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这对缺乏资金的中小型企业和县域经济体来说也是利好消息。现在不少中小型企业经营困难,就是遇到了资金周转难这个瓶颈。《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落实,肯定会给这些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企业扩大生产了,就业形势就会提升;企业效益好了,职工的利益就有了保证。

  经济预期带来更多机会

  冯超认为,《指导意见》说得很明确,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既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也是促进“三化”协调发展,为全国同类地区创造经验的需要。这表明,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将吸引全国许多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目光;而《指导意见》中众多的支持、优惠措施,也必将吸引更多的人到中原经济区投资创业。

  洛阳本来就有雄厚的工业基础和科研实力,近年又大力发展太阳能产业、信息产业和其他环保型企业,投资环境、服务措施日益优化,所以必然会吸引更多相关产业的中下游企业聚集来洛,形成规模发展。这是一种效应,也是一种预期。当同样怀有经济预期的企业汇聚洛阳后,洛阳的发展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这对每一个洛阳人来说,都将是一个新的机遇——产业链的延伸,会带来更多的就业和创富机会。

  体制机制创新惠及民生

  《指导意见》提出,“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在城乡资源要素配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人口有序转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农民进城落户的社会保障、住房、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子女就学等制度安排,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向城镇就地就近有序转移机制,妥善解决农民工流动中的社会问题,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鼓励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在经济区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国内外知名大学在经济区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满足高层次医疗、教育服务需求”。

  冯超认为,这些措施的落实,都将使洛阳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实惠。比如《指导意见》提出要“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体、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等,都很具体。另外,像“改革和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等,也事关不少洛阳人的切身利益,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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