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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被指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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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被指抄袭
作曲家陈其钢成被告,法院一审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不服已提起上诉
  陈其钢 (网络图片)
  □据 《京华时报》

  核心提示

  因认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剽窃了自己的作品,山东大学副教授王瑞华与土家族男子张明仁将2008年北京奥运会音乐总监、作曲家陈其钢以及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

  10月18日,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不构成实质性近似为由驳回两人起诉。两人已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

  1  原告  教授称作品被剽窃

  43岁的王瑞华现为山东大学副教授。据她介绍,2007年8月16日,她将自己创作的《我和你》歌词寄给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此后无音讯。2008年8月8日,王瑞华发现奥运会开幕式主题歌《我和你》无论从歌曲名称还是歌词内容都和她的作品相似。

  “最初,我向奥组委法律部提出抗议,但是一直没有任何回复。”王瑞华说,她将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没想到一个叫张明仁的也表示自己的作品《奥林匹克·北京》被剽窃。她和张明仁在网络上进行沟通后,发现奥运歌曲《我和你》实际上是两人作品的综合版。张明仁是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文联主席,一直从事歌曲创作,他的作品是2006年5月28日寄给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的。

  2010年8月,王瑞华和张明仁起诉陈其钢侵犯其著作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但未要求赔偿。此外,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因在其发行的音像作品中收录奥运歌曲《我和你》,被一同列为被告。

  王瑞华和张明仁提出,根据当时媒体的报道,陈其钢突发灵感,提笔就写出了举世闻名的奥运主题歌《我和你》,而且他对媒体说词、曲是同时完成的。

  陈其钢从1984年出国留学,一直到2007年6月回国,从未涉足过流行音乐,并且他是作交响乐乐曲的,从未创作过歌词。此外,陈其钢能接触到参加评选的歌曲,这给他抄袭作品提供了便利条件。

  2  被告  提供修改稿证清白

  案卷材料显示,陈其钢说,奥运歌曲《我和你》是他独立创作完成的,并提交了各版本的修改稿证明自己的说法。陈其钢提出,自己不是奥组委歌曲征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从未参与歌曲征集活动,也没有接触过王瑞华等人创作的《我和你》。此外,陈其钢提出,奥运会上使用的《我和你》与王瑞华的《我和你》相比,在歌词表达方式上差别极大,完全不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奥组委歌曲征集办公室的负责人也在提交法院的证据中表明,征歌办当时只提供了47首精选的作品给陈其钢,其中不包括王瑞华、张明仁的作品。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称,发行的音像制品是合法授权出版的,已尽到注意义务。

  3  法院  不存在实质性近似

  经法院查明,王瑞华的《我和你》歌词为:我和你,也许从未见过面;我们的心却已紧紧相连……我和你,说着不同的语言;微笑已把我们紧紧相连……同一个世界连着你,同一个梦想连着我,世界与梦想连着我和你……

  张明仁的《奥林匹克·北京》的歌词是:手牵手,心连心,我们不陌生;五环下点燃圣火,相聚在北京;根连根,亲又亲,同在地球村……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的歌词如下: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为梦想,千里行,相会在北京。来吧朋友,伸出你的手,我和你,心连心,永远一家人。

  法院认为,三首歌曲不存在实质性近似,王瑞华提出的“我和你”等表达是公有领域的常用表达,而且这些表达在奥运歌曲《我和你》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而张明仁的作品中有三句与奥运歌曲存在一定程度的近似,但在作品中出现的位置不相同。因此,法院认为陈其钢的作品与王瑞华和张明仁的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的近似,并驳回两人的起诉。

  4  进展  原告认为需要鉴定

  宣判后,王瑞华和张明仁提起了上诉。王瑞华指出,陈其钢作品的题目与她作品的题目完全相同。她曾请教过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清华,对方认为题目完全相同这种概率非常低。

  王瑞华说,对她和张明仁的作品,陈其钢是将内容改头换面,经加工、压缩、提炼后剽窃的。根据三首歌歌词的比对可以看出,陈其钢作品中直接抄袭的词句,有王瑞华作品中的“我和你”、张明仁作品中的“心连心、同住地球村、相会在北京”。

  王瑞华认为,作词是专业性的工作,法院虽是专业法律机关,但是不代表有专业的歌词素养和歌词鉴定能力,因此法院应该请专业机构和专家进行鉴定,再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