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19日宣布:长春亚泰队队员王万鹏和王栋分别因侮辱性手势和用身体撞击裁判员而双双被禁赛6场。
在10月15日中超联赛第27轮北京国安队主场与长春亚泰队的比赛进行到第39分钟时,长春亚泰队队员王万鹏做出侮辱性手势,造成恶劣影响。中国足协纪委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52条、第46条规定,对其作出禁赛6场和罚款3万元的处罚。
长春亚泰队另一名队员王栋在比赛进行到第23分钟时,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用身体撞击裁判员,造成不良影响。中国足协纪委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54条、第44条规定,同样作出禁赛6场和罚款3万元的处罚。
两人在事件发生后均向中国足协纪委会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并进行了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