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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本报刊登了《要换一个“螺丝瓶”,得买40张“优惠票”》一文,报道了新奥液化气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公司)的用户转到安燃燃气公司(以下简称安燃公司)后,需买“优惠票”才能“免费”置换“螺丝瓶”的事儿。几天来,该事件有何进展?
1 新办法:供应票售出后30天可退
20日记者获悉,安燃公司从19日起开始实行新办法,即以前规定不退不换的供应票,如果用户不再使用瓶装液化气时,可将剩余供应票按原价退掉;另外,用户要将安燃公司的“红护罩”合格气瓶一并退还,该公司退给用户40元。
据该公司经理刘现春说,报道见报后,公司召开会议对此事进行商议,认识到这些票不退不换是不合适的。因此,对换瓶之后不想继续在安燃公司充气的用户,可将剩余供应票全部退掉;钢瓶费40元,是根据用户置换的“螺丝瓶”的市场价定的。
购票后多久可退票?刘经理说,30天后即可退票。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我市多家经营液化气的企业执行的“免费”置换“螺丝瓶”的措施,是建立在“结清租瓶折旧费后补差价”的基础上的。如当初租瓶押金为100元,协议折旧费每年10元;使用5年后,瓶子折旧后价值50元,若现有新钢瓶的市场价为180元,用户需补130元后,方可置换新瓶。
对此,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的相关人员承认情况大抵如此。
2 背后因:新钢瓶比“螺丝瓶”贵不少
那么,对用户反感的这种强制售卖行为,安燃公司为何不停止呢?
经多方打探记者了解到,症结在于安燃公司提供的合格新钢瓶与新奥老用户所用的“螺丝瓶”的差价较大。据悉,目前“螺丝瓶”的市场价为40元左右,而新钢瓶的成本价约为170元,中间有130元的差价。
虽然安燃公司承接了新奥公司的供气业务,并可接纳新奥公司的老用户,但对于免费换瓶造成的经济负担,安燃公司方面认为不该由自己承担,所以他们就决定用这个方法——由客户提前购买供应票,以保证该公司客户不流失;在以后的液化气销售中,公司再慢慢回收这部分损失。换一个“螺丝瓶”需买40张供应票的规定由此而来。
新奥公司总经理孙运科也向记者表示,他们已与安燃公司就液化气供应业务进行了交接,但具体用哪种方法置换“螺丝瓶”,则由安燃公司自己决定。“万一用户换了新瓶后,不在安燃公司充液化气了,安燃公司的损失就大了。”孙经理说。
3 老用户:钢瓶差价应由企业埋单
对于安燃公司出台的新政策,新奥公司的部分老用户并不买账。
涧西区龙鳞路的李先生说,当初他用新奥公司的液化气瓶时,交了130元,并领了一个用户本,该瓶的产权归新奥公司。既然他已经交过了液化气瓶的钱,为啥两个公司交接后,他得再买票才能换新瓶?另外,即使安燃公司表示可以以40元的价格给他们退瓶,他也觉得不划算,因为他的旧瓶仅用了5年,既然国家规定“螺丝瓶”应作报废处理,就该由燃气公司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地将旧瓶换成合格瓶。
老城区的刘先生说,因为急用,他就先买了40张供应票,可他家还有两个“螺丝瓶”用于连接热水器等,现在不知怎么处理。在他看来,如果新奥公司和安燃公司已经进行了交接,新奥公司的老用户就应自动转入安燃公司,至于中间出现的损失,该由两家企业协商解决,而不该将其以“优惠票”的形式转嫁给用户。
4 主管者:当初承诺免费考虑不周
“螺丝瓶”到底是否应该免费置换,有没有相关规定?记者采访了市燃气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朱光辉。
朱主任表示,国家和我市均未对置换“螺丝瓶”是否应收费进行规定。他说,作为安燃公司,强制出售“优惠票”是为了防止用户流失;另外,如果用户拿着印有“安燃”字样的钢瓶去别的地方充气,于安全、公平都不利。
据他了解,新奥公司与安燃公司的交接并未涉及钢瓶置换的内容,新奥公司用户也可选择安燃公司以外的液化气公司充液化气;如果那样的话,需按照别的公司的规定换瓶。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的有关人员也说,我市并无免费置换“螺丝瓶”的规定,当初公布“免费置换”考虑不周,未考虑到置换“螺丝瓶”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市工商部门则表示,给消费者设立门槛强制交易涉嫌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事不但要考虑两家企业交接的背景,还要考虑他们之间签订协议的内容。如想让消费者满意,两家企业应继续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