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焦雅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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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傅先生本以为儿子继承父亲遗产是天经地义的事,本想到银行查询父亲去世留下的存款是件小事,谁知却因存折丢失而奔走近一年。记者经多方咨询得知,傅先生要想得到这个查询权,可能需要经过司法程序。
核心提示
本想继承遗产孰料遇到麻烦
傅先生介绍,去年父亲突然身故,处理完父亲后事,他才发现父亲在家门口某银行开户的存折找不到了。傅先生清楚地记得,父亲去世前,曾让他从存折上取了1000元钱,余额还有4000元。
傅先生带着父亲和他的身份证明及死亡证明找到了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规定,必须先到公证机关作出继承权公证,才能进行办理存款支付等各种手续。
傅先生来到公证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地告诉他,根据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有存款银行的名称、账户、日期、金额等,“否则就只能作亲属关系公证,不能办理继承权公证”。
然而,银行工作人员的回答很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为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没有继承权公证,不能查询。
傅先生说:“这个问题即使我没碰上,其他人碰到了,也许会陷入同样的境地,从这个角度考虑,我的这个问题如果能解决应该具有普遍意义。”
实现查询权需要借助司法力量
银行方面、公证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证实了傅先生的说法。
银行工作人员指出,按规定,为维护储户的利益,凡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者必须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和扣划储户的存款。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这个问题陷入维谷的原因就在于,查询金额和继承权公证互为‘条件’。”另一家银行个人金融部的负责同志说,傅先生没有证据证明其父确实在银行存款,所以银行有权拒绝。当前,傅先生只能通过寻找父亲的存折或其他有效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据在检察机关工作的张女士介绍,对于这件事,傅先生实现存款查询权的途径首先是寻找存款凭证,其次是通过司法途径取得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足以证明继承权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