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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交警部门将开展校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校车驾驶员,准驾车型必须开够3年
□记者 武逸民 通讯员 路丹
  本报讯 校车安全越来越引起家长和社会的关注。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20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校车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底前,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详细掌握我市校车数量、车主基本信息、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并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要对照车辆的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标志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以杜绝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校车是否能安全行驶,驾驶人是关键。整治活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严格审查。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曾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驾驶人,禁止驾驶校车。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校车出现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从重从快处理;对用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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