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武逸民 通讯员 杨勇
核心提示
本月8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排气污染防治管理通告》,决定自今日起,对大中型客货黄标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在洛阳城市区实施限行。
黄标车市区限行的消息发布后,引起众多车主关注。我市为什么要对黄标车实施限行?车辆进行黄标车认定检测收费吗?黄标车能否通过改装变为绿标车?车主如果选择报废黄标车,相关部门有无补贴?连日来,记者就这些问题走访了相关部门。
1 违规驶入限行区域将被处罚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黄标车”,是指使用年限长、燃油消耗高、排放稳定性差、污染物排放量多的汽车。这部分车辆多是2000年7月1日前制造的汽、柴油车和少量2003年7月1日前制造的中重型载货及大中型载客汽油车。因这些车辆大多没有安装有效的尾气排放控制系统,尾气排放达不到相关排放标准,环保部门按照《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对其核发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所以称为黄标车。
关于此次黄标车限行范围,该负责人表示,主要是指规划城市环城路以内的区域(不含环城路)。
据了解,目前我市规划建设中的环城路有3条,分别是规划西环路、规划东环路和规划南环路。
规划西环路,北起中州西路与310国道交会处环岛,沿解放军外国语学院西侧向南,下穿正在建设的郑卢高速至河洛路,经凌波大桥跨洛河向南,再经开元大道、关林路、伊洛路,与南环路(腾飞路)交会。
规划东环路,南起开元大道(与南环路连接处),沿李南路向北经李楼乡,跨越洛河和陇海铁路,至310国道与北环路相连。
规划南环路,西起与西环路交会的小李屯村,沿龙门山北侧山坡腾飞路至龙门大道,向东至伊河左转向北接东环路起点。
北环路主要指现在的310国道。
自今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暂扣其道路营运证,环保部门将依据《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十二款之规定,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0元罚款。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2 降低汽车尾气排放量迫在眉睫
市环保局环境检测科负责人赵长青透露,目前国内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对城市多项大气污染指标的“贡献率”已达60%,城市区大气污染物中74.5%的二氧化氮和93.7%的一氧化碳来自汽车尾气。
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81万余辆。以国际通用标准计算,这些机动车每年产生的有害废气重量约为243万吨。据了解,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标准、7辆国Ⅱ标准、14辆国Ⅲ标准、28辆国Ⅳ标准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
据介绍,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会与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相互作用,造成阴霾天气,使城市空气可见度降低,还会诱使人体多种疾病的发生。
市疾病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高血压、气管病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态势,这和汽车尾气排放量增加不无关系。
3 车辆尾气环保检测地点有两个
大中型客货黄标车限行政策实施了,车主如何才能知道自己的车辆是不是黄标车?检测时车主要带那些手续,收不收费?
赵长青表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排气污染防治管理通告》的相关要求,现阶段我市黄标车认定主要针对全市登记在册的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9座及9座以上客车,核定载重量4吨及4吨以上货车)。
这些车辆要到指定的车辆尾气环保检测站进行检测,达不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II及以上标准的柴油车,都属于黄标车。这些车辆将被发放黄色标志,标志要粘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内侧。
目前,我市接受大中型客货车尾气检测的地点有两处:一处是龙门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约500米的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另一处是西工区红山乡工业园内的洛阳市谊隆车辆综合检测中心。
赵长青提醒,到上述两地进行车辆检测时,车主需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及其复印件。今年12月13日前,对在这两处检测点进行尾气检测的车辆不收取任何费用,车主如遇到收费或其他问题可拨打63483269举报。
4 部分黄标车报废有补贴
黄标车洛阳城市区限行,肯定会对黄标车车主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车主该怎么办?
业内人士提出了几条建议:
可把车辆转卖外地。限行后,出售黄标车的车主可能会增加,市区黄标车收购价格可能会走低,黄标车车主可考虑将旧车转卖到洛阳周边暂未实施限行的城市。
可让车辆“黄”转“绿”。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等方式对车辆进行改装,改装后车主可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环保部门将对该车进行尾气环保检测。如合格,车辆就可
“黄”转为“绿”。
业内人士提醒,车辆的车况不同,改装成本也不同,目前一辆黄标车的改装费用在3000元到2万元。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8月1日起,我市开始受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业务:如果您的黄标车在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重型载货汽车范围内,实施报废时最高可拿到1.8万元车辆报废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在补贴范围内。
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报废补贴政策的黄标车的车主,在车辆实施报废后,可按相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申请补贴资金。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
有关业务咨询电话号码如下:
市汽车更新办公室:63315139
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62267203
河南百通废旧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65780009
延伸阅读
2015年前我省将逐步淘汰黄标车 全省机动车要贴环保标志
□据 《郑州晚报》
21日,记者获悉,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其中将开展机动车污染减排纳入重要工作之一。
具体的举措包括: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运营汽油车和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运营柴油车(即黄标车);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鼓励使用新型清洁燃料,逐步推广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全面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二手车转入条件,控制机动车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是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完善污染减排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和考核,将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府绩效管理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省政府表示,将对超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地方和企业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企业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坚决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