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山军伟
市民来电:昨日,市民王先生来电称,自己因轻信某报刊登的“助其生子”广告,被骗10万余元。
还原现场:涧西区的王先生今年62岁,小学文化,退休在家。
11日上午,他在报亭买了一份报纸,报上登有一则广告,内容大致为:“王娟……因香港老公身残无生育能力,特寻大陆有生育能力男子助其生子,事成之后定重谢。”王先生一看就动了心,当即就把电话打了过去。
接电话的是个女的,自称王娟,江西上饶人,老公是香港一大公司老板。她询问了王先生的情况,让王先生和她的律师刘先生联系。
王先生随后联系了刘律师,刘律师说事成之后会给他50万元人民币,但他需先交纳300元服务费。王先生便立刻给对方汇款300元。
12日,王娟来电称自己已在洛阳,但尚不能见面,让王先生继续与刘律师联系。
刘律师称他得先帮王先生将港币兑换成人民币,但王先生需交纳5800元手续费。王先生又将钱汇了过去。
13日,刘律师主动联系王先生,让其交纳1.9万元个人所得税。王先生分两次如数把钱汇了过去。
14日,王娟来电称按香港规矩,生孩子前需买婚纱。王先生便又汇了8800元婚纱钱。
15日,刘律师称50万元人民币已汇到王先生银行卡的北京总户,但需王先生交纳2.5万元海关税。
家里已经没钱了,王先生瞒着妻子挪用了妻子朋友用来买房的2.5万元。
18日,自称是王娟老公的男子来电称王先生破坏了他的家庭幸福,要起诉至法院。
19日,对方称只需王先生和他各交5万元到南昌市法院,就不再起诉,3个月后,王娟回到他身边,他会将这10万元全部给王先生。
21日,已是山穷水尽的王先生将房产证抵押,换来5万元,于次日给对方汇了过去。
随后,刘律师电话关机,王娟电话停机。王先生大梦初醒,赶紧报警。
前后11天,王先生共分7次给对方汇款108900元,挪用了妻子朋友的买房钱,抵押了自己的房产证。
记者从天津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了解到,此案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