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人心里,有个问题或许比直接问男人“你爱不爱我”更令人纠结,那就是——你愿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
女人问男人“你爱不爱我”是不得已的,倘若女人主动问了,男人的爱意仿佛成了乞讨来的温存,即便是真心也含着敷衍的成分,叫人不那么甘心。
她总期望着男人主动热情,一天到晚把“我爱你”在她耳边说上千百遍,她好以此确认他的真心。
可惜承诺是会变的,“我爱你”终究是轻飘飘的一句话,风一吹就散了。
所以,有些聪明的女人会更在乎实质性的东西,比如,他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
房子见证“我爱你”
这是个诡谲的命题。按道理,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他的房产证上自然该写他的名字。可爱情是不讲道理的,女人会跟你谈感情:如果你对我有情,不是会把你所有的一切都与我分享吗?这一切不是包括房子吗?
女人知道,金钱对男人意味着什么。她们觉得,一个愿意为自己花钱的男人是可爱的;一个愿意把房子的所有权拱手赠予自己的男人是值得爱的。那意味着,他把自己的命脉交到了女人手里。女人会被这样的慷慨与果敢深深感动。
男人担心眼睛只盯着房产的女人不可靠,是拜金主义者,这种担心可以理解,我们不排除有些女人心怀叵测,算计男人的财产。但事情是这样的:如果你不给她算计,那你就没机会证实她是不是算计;如果你明知女人算计而仍然上当,说明你爱她、离不开她——你离不开她,还有什么好说的?正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大多数女人是懒得算计男人的财产的,她们更精于算计男人的心,只要你愿意用财产证明你的真心,那么你不但能保全自己的财产(只要不离婚,你的房子永远是你的房子),还能俘获她的心。所以说女人很傻,她以为赚了,其实是将自己的一生都送了出去。
我认识一个女人,她在平淡乏味的婚姻中深受煎熬,向丈夫提出离婚。丈夫说,离婚可以,房子留下。她毫不留恋地接受了这个提议,净身出户以换取自由。
这个理由或许能让男人们稍许安心,当一个女人不爱你的时候,即使你奉上几套房产,她管保看也不看。话说得明白一点儿,她愿意跟你,你的那纸房产证才对她有意义。
再来一分安全感
对于有些女人来说,房产证的署名问题不仅关乎爱情,更关乎自信。
女人天生比男人缺乏安全感。她们听着“痴情女子负心汉”的古训长大,电视、书本甚至流行歌曲都在反复告诉她们,男人出轨是家常便饭、离婚后的女人多么凄惨。
“当年是他家出首付款买了婚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婚后我和他共同还房贷,还了七八年,他有了小三儿,我要离婚,他不肯跟我平分房产。”正在与丈夫进行离婚大战的崔女士说,她后悔当初没有要求丈夫在房产证上署上她的姓名。
根据《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按照这样的解读,即便起诉到法院,崔女士的胜算也不大。她很失望:“为这个家付出多年,身心俱疲,又被丈夫的背叛伤透了心,最后一无所有,我都要怀疑人生的意义了。”
当然,也有良心不坏的男人,离婚时念着旧情,将房产、存款都留给了旧人,但那不是普遍情况,就算是普遍情况,女人也会做最坏的打算,怕自己成为“例外”。
不自信的女人总要求男人给她更多的安全感,她怕婚姻破裂,怕流离失所,不相信自己离开男人会有更好的生活。她不相信男人的誓言,却相信房子的保障。
自信的女人也会有要求:我为婚姻付出了那么多,凭什么不给我补偿?当然,富婆是不计较这些问题的。在富婆面前,大概就轮到男人思考以上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