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郑州晚报》
“我捐的钱用哪儿了?”针对这个捐赠人普遍关注的问题,我省给出有力回答:接受捐赠的机构必须及时向捐赠人反馈相关信息。
24日,省民政厅传出消息,备受关注的《河南省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办法》已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根据新规,对于不公开捐助信息或捐助信息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的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益性社团,年检将不予合格评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取缔。
谁公开?
今后,捐助者将可以随时查询自己捐出善款的信息。
根据新规,慈善捐助信息公示的原则,主要包括实事求是原则、依法依规原则、分类公开原则、及时性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等。其中,各级慈善捐赠机构必须区分集中性的社会捐助活动和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开办法,及时公布最新的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对捐赠人和受助人不愿意公开相关信息的意愿,必须予以满足。
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省内所有注册成立并开展慈善捐助工作的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他们都必须履行慈善捐助信息公开义务。
咋公开?
慈善捐助机构需要给捐赠人公开的信息有哪些?
我省规定,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开展募捐的情况、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和管理情况、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以及向捐赠人反馈信息的情况等5类内容。
信息公开的方式,可以通过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河南慈善网发布捐助信息。
除捐赠人和受助人不愿意公开的相关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向慈善类社会组织查询有关慈善捐助信息,该组织必须接受查询并及时给予答复。
谁管理?
慈善捐助机构如果不履行信息公开,谁来管理?
根据规定,民政部门将负责捐助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对于不公开捐助信息或捐助信息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的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益性社团,年检将不予合格评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取缔。
此外,我省还将通过开展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等各类监督,力求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捐助信息,进一步提高我省慈善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