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来,破坏陵墓的事情在北邙之上不断发生。不过,随着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邙山陵墓群的的保护工作将获得保障,埋骨于此的帝王将相或许可因此而安寝。
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是我市制定的第6部文保法规
昨日下午,得知《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消息,市第二文物工作队负责邙山陵墓群文物调查的工作人员不禁欢呼起来。他们说,近年来,市第二文物工作队一直在深入调查邙山陵墓群的保护情况,每看到一些重要的陵墓遭到破坏,他们都痛心不已。
“邙山陵墓群是洛阳一笔宝贵的财富。法规将使洛阳邙山陵墓群的保护工作得到保障,也将对那些企图破坏陵墓群安全的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市第二文物工作队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6部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在此之前,我市先后出台了《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龙门石窟保护条例》、《洛阳市汉魏故城保护条例》、《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破坏行为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共二十二条,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第二条明确提出,邙山陵墓群,指的是洛阳市行政区域内位于邙山上的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后唐等朝代帝陵及其陪葬墓群。也就是说,自古以来埋葬在邙山的帝王及其亲属的墓葬等都是《条例》的保护对象。
《条例》规定,凡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规划建设、考古发掘、旅游开发、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否则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比如,在重要墓葬和遗址内对设有禁止拍摄标志的文物进行拍摄,最高将被罚200元;随意刻划、涂污文物建筑物的,也将罚款200元;擅自采集文物,最高将被罚5万元;擅自在保护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或从事爆破、钻探、挖掘等工作,最高将被罚50万元。
《条例》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邙山陵墓群及其风貌和自然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不仅如此,对于在保护过程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或市文物部门还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