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在北京通过。中老缅泰四方将于2011年12月中旬开始,在湄公河流域开展联合执法。该声明表示,针对湄公河流域发生的突出治安问题,经四国协商一致,共同组织实施联合行动,打击危害流域安全的严重治安问题。
四方同意,自2011年12月中旬开始,在湄公河流域开展联合执法,以共同维护和保障湄公河流域安全稳定、促进湄公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员友好往来。
四方同意,在中国关累港设立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联合指挥部,四国派驻官员和联络官,根据本国司法管辖权和法律规定协调、交流情报信息,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统一协调各国执法船艇及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四方同意,针对湄公河流域发生的突出治安问题,经四国协商一致,共同组织实施联合行动,打击危害流域安全的严重治安问题。
此外,还原则同意成立维护湄公河治安联合工作组,对突出治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磋商、拟定合作改善流域治安状况的工作措施,报请四国执法安全部门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