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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版:财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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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你续缴保费,我没有法律义务
老年人投保 以意外险和养老险为主
算细账,退保也许不是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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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2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算细账,退保也许不是唯一的选择
□记者 李永高
  设置“保险在线”这个栏目出发点是搭建读者与保险公司沟通的桥梁,理清公众对保险行业的误解,没承想,退保却成了最大的主题,每周的读者电话中85%是说退保的。上周,保险在线接到的6起重复投诉都是有关退保的问题。

  “退保损失太大”这是读者普遍的反映。一些对银保产品不了解的人,原本拿去存银行的钱“被”买了保险,除了投诉保险公司,更多的是急着退保。

  庞先生2008年9月起购买一款5年期保险,每年缴2万元,已缴了3年,目前想中止保险合同,然而保险公司告知他,退保只能退四、五万元。有类似遭遇的还有:温女士2万元保费,退保就要“缩水”1/4;王先生已缴5000元保费,退保领到手的只有3200元……

  从目前保险在线接到的读者退保问题来看,分红险和投资型保险退保较集中,这跟央行连续加息、保险产品收益不如银行定期存款有关。

  保险不是银行存款,退保就等于解除合同,如果在犹豫期过后进行退保,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时间扣除一定费用,因此,选择退保时应该权衡利弊,算细账。

  对于不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退保是一种补救手段,而且只要愿意承担退保损失,手续办起来并不算难。如果是期缴产品,即通常按年交,长痛不如短痛,越早退保止损越划算,否则越陷越深!

  但对于趸缴产品,即一次性完成缴费的,如果经济状况整体可以承受的情况下,既然不需要继续投入,不妨持有几年再退保,损失可能小一些,还拥有一份保障。

  如果保险产品还基本上符合自己和家人的实际保障需求,而且被投保的是闲钱,与扣除一大部分手续费相比,不妨将错就错就保留这份关爱吧。

  另外,如果因保费过高,可申请改变原保单缴费方式或降低保额,让保单继续有效;若确实急需用钱,可向保险公司咨询、办理保单质押贷款,先解决眼前的问题。

  上周,面对读者退保的问题,少数保险公司不是积极协商解决而是以“软拖”或态度强硬“就是不给退”的态度来面对,对此,我们将持续关注。中国保监会新任主席项俊波7日面对保险消费者座谈会代表的诚恳表态:“保险消费者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只有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需求,保险业的发展道路才会越走越宽、越走越顺。只有妥善处理好大家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坚定广大消费者对保险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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