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闫女士
被投诉方:安乐一家眼镜店
投诉缘由:一周前,闫女士在安乐一家眼镜店配了副近视镜,戴了5天后发现,鼻梁处被磨破了皮。闫女士来到该眼镜店询问,起初,由于该店负责人不在,店中的营业员没有为她处理此事。因此,昨日闫女士前来举报中心寻求帮助。
维权过程:现场,关林工商分局安乐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接到闫女士的投诉后,随即对双方进行协调。最终,眼镜店的负责人同意为闫女士更换眼镜。
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眼镜属于易碎品,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眼镜配、戴过程中其舒适度因人而异,因此,遇到此类纠纷,工商部门会依据眼镜商家的承诺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