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制 银刚 绮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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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武逸民 李英杰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柳身主持召开2011年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洛阳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原则通过了《洛阳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研究了《第三届春节河洛文化庙会总体工作方案》。
市领导吴中阳、田金钢、宋殿宇、陈向平、杨炳旭等参加会议。
明年起,我市失业保险将实现“五个统一”
同为我市失业人员,因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失业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有所不同。在《我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后,这种情况在我市将成为历史。
这是我市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后,实施市级统筹的又一社保险种。
关键词:“五个统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增强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的调剂功能和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这里所指的失业人员,是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该负责人说,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后,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将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失业保险制度、统一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统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统一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统一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
关键词:失业保险费征缴
《办法》规定,失业保险费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不得减免。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的,按照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据了解,《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要求,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依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关键词:失业保险金发放
据悉,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法》规定,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将统一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发放。
据介绍,失业人员凭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关键词:市级统筹基金调剂
据介绍,实行市级统筹后,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失业保险基金当年支付出现缺口时,使用本级结余基金支付;支付后有缺口的,由市级统筹基金定额调剂,最高调剂金额不超过当年上解市级统筹基金的200%;调剂后有缺口的,申请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给予补助;仍然不足的,由同级政府筹集资金解决。
关键词:失业保险基金办理及转移
《办法》规定,为保证失业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参保单位应将准备办理失业登记等相关情况,提前2个月预告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要提前介入预审档案。凡一次性接收80名以上失业人员,各级经办机构要到参保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一次性接收失业人员超过参保单位职工总数10%或20人(含20人)以上的,由专职人员审核档案,主管领导审查,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审批备案后,办理接收手续。
参保单位重组改制或关闭破产,移交失业人员时,需提供改制、破产批文及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工安置方案,补齐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后,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同意,方可办理接收手续。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转移,只变更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基金。
我市市级非遗项目已过百
随着公示期的结束,在昨日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洛阳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正式获得通过。至此,洛阳市级非遗项目已达108项。
第三批非遗项目共有19项,此外还有3个扩展项目。其中,“蔡伦造纸传说”、“程门立雪传说”等都流传甚广,入选可谓实至名归;涧西区报送的布贴等项目,则是各县(市)区非遗保护部门深入挖掘的成果;孟津县报送的青铜器制作技艺等项目,其他县(市)区已经选送成功,而在报送县区也有传承,因此被列入扩展项目。
据市文广新局社会文化科栾海宁介绍,按照两年一申报的原则,第三批非遗项目的申报工作于今年8月启动。为了使入选的非遗项目经得起考验,文化部门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在10月举行的专家评审会上,“太乙神针”、“毛家膏药”等项目或因缺乏有序的传承,或因文本制作不全,最终未获通过。
公示期间,不少热心市民自发向文化部门选送了“洛阳诗词”等项目,尽管未能入选,却显示了非遗保护工作在我市已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公示名单中各项并未收到不同意见,获得通过顺理成章。
第三批市级非遗名录(共计十九项)
● 民间文学(4项)
蔡伦造纸传说 偃师市
程门立雪传说 伊川县
龙门传说 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牡丹传说 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西工区
● 传统美术(1项)
布贴 涧西区
● 传统音乐(2项)
嵩县大铜器 嵩县
南街排鼓 汝阳县
● 传统舞蹈(2项)
赵岭高跷 孟津县
皂角树抬阁 洛龙区
● 传统技艺(4项)
传拓技艺 偃师市
栾川豆腐制作技艺 栾川县
风筝制作技艺 涧西区
平乐脯肉制作技艺 孟津县
● 传统医药(4项)
任氏痔瘘疗法 洛龙区
“双隆号”咽炎疗法 涧西区
翟泉王氏中医 孟津县
史法璋中医外科 老城区
● 民俗(2项)
陈屯社火 洛龙区
放河灯 嵩县
● 市级非遗名录扩展项目(3项)
传统戏剧(1项)
靠山黄 嵩县
传统技艺(2项)
手工棉纺织技艺 洛宁县
青铜器制作技艺 孟津县